质量评价
关于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客运专线等8个项目
鉴定中心根据《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评价暂行办法》(铁总发改〔2018〕3号)要求,组织相关专业对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等8个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质量评价,经汇总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形成了初步设计质量评价初步意见(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15日至22日。
设计单位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22日下班前反馈正式书面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
附件:
联系人:李玉生 91840 15811369375
鉴定中心
2021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