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价
鉴定中心根据《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评价暂行办法》(铁总发改〔2018〕3号)要求,组织相关专业对新建盘县至兴义铁路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质量评价,经汇总建设单位评价意见(附件1),形成了新建盘县至兴义铁路初步设计质量评价初步意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2月24日至28日。
设计单位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2月28日下班前反馈正式书面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
附件:1. 成铁总工函〔2018〕1074号关于新建盘县至兴义铁路初步设计预审意见的函[1]
联系人:颜静远 41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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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中心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