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价
鉴定中心根据《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评价暂行办法》(铁总发改〔2018〕3号)要求,组织相关专业对新建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菏泽段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质量评价,经汇总建设单位评价意见(附件1),形成了新建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菏泽段初步设计质量评价初步意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2月24日至28日。
设计单位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2月28日下班前反馈正式书面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
附件:1. 鲁南高铁工程〔2018〕41号关于新建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菏泽段初步设计文件质量评价考核的报告
2. 新建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菏泽段初步设计质量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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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中心
2018年12月24日